防爆标志灯产品特点
1、外壳采用ZL102合金铸造成形,表面喷塑。壳内装有发光二极管板、应急装置,接线盒内装有接线端子,供用户接线之用。壳内外设有接地螺钉,用户使用该产品时应可靠接地。
2、透明件内有双色指示灯,红色为正常供电,绿色为应急状态,应急时间长达4小时,是普通应急标志灯的3倍。
3、内装免维护镍镉电池组,在正常供电下自动充电,停电或事故时自动转换为电池组供电,自动应急照明。
4、防误操作面盖,在打开时自动切断输出电源,可安全更换光源。多种标志牌,用户可根据需要选配;
5、电池组断电开关,用户可选择安装。电缆或钢管布线。
6、本产品已通过国家权威机构防爆认证,完全按照国家防爆标准生产,可在各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工作。
防爆标志灯适用范围
1.防爆标志灯(以下简称标志灯)完全符合GB3836.1-2000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3836.2-2000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:隔爆型:“d”》标准的要求。
1.安装地点的海拔不限制;
2.周围环境温度为-20℃~+40℃,且24h内的平均值不超过35℃;
3.安装地点的空气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为+40℃时,不超过50%;在较低温度下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,最湿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超过+25℃,该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%;
4.在无剧烈振动、冲击及摇动的地方;
5.在含有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环境场所;
6.污染等级为3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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